<資訊系統管理> 首先應將需求規劃完成,其內容包含:系統需求、範圍描述、系統產品清單、技術性之限制等。報告完成後,再從風險、成本及效益等方面作評估,選擇最符合企業利益之方案,如:購買市面現成的套裝產品、企業內部自行開發或委外交由專業廠商開發。
決定自行開發或委外開發時,提案者需準備需求規劃書(Require for Proposal;RFP):其內容應包含系統需求、範圍描述、開發時程、產品清單、約定與條件、契約管理及技術性之限制等項目。讓系統開發人員或開發商可根據RFP的內容,來評估承接的成本及可能性後再提出建議書(Proposal)。
企業決定將軟體委外開發時,必須要瞭解幾個重點。
●外包不一定比自行開發便宜:外包的目的可能是為了尋求外面的專業技術協助或是爭取時效。
●風險不一定只是在廠商身上,企業委外開發時,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,通常會把專案失敗的責任在合約內訂定全由廠商吸收,但時機的錯失、企業信用的破產卻是委外企業要自行承擔,良好的專案管理及互動才是雙贏的作法。
●並非所有工作都適合採用外包來處理,過程中必須要注意核心技術的掌握。
國內企業對 IT 委外服務之需求,呈現逐年增加之趨勢,而且理由從早期的節省成本,慢慢轉變成為提高績效。其最終目的,都是希望透過委外,簡化某些流程、為企業創造更高的競爭力。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s://tw.answers.yahoo.com/question/index?qid=20081212000015KK036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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